旌阳区法院:打响2019年强制执行第一枪
2019/1/24 14:58:21
发布者:dew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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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月22日,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凯宏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撤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打响了2019年强制执行第一枪。
2018年5月24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投资人在支付第一笔1亿元偿债资金后,原所有施工企业办理撤场工作并移交工作场地,将施工场地交于投资人接受管理,在投资人支付第二笔1亿元偿债资金后办理完毕所有移交手续。
2018年7月24日,现投资人四川城建五基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按规定支付完毕了两笔共计2亿元偿债资金。但原施工企业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对5号地块4号楼及9号地块1、2号楼工作场地的撤场移交工作;原施工企业四川凯宏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规定办理6号地块的撤场移交工作;而据在此看守场地的工人介绍,他们不愿意退出的原因是因为工钱没有收到。
根据法律规定,旌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在现场张贴了公告,但时至今日,两家涉案公司仍未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并以工人工资未支付等借口拒绝执行。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肖忠炜说,破产重组以后,该公司的修建款款已经全部的清偿,如果农民工没拿到工资,他们可以走司法救济途径,但是不应该来强占工地。据了解,及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执行案件,其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强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