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请对未成年人说“不”
今年五月,刚满十六周岁的安徽人小A(化名),因为连续三次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罗江区检察机关予以审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A平时是个听话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因为要求到罗江见网友,父母不同意,和父母产生了矛盾,便独自来到罗江。为了让他回家,小A的父母断决了小A的经济来源。而吃饭、上网都需要用钱,没钱的小A,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开始是偷窃网吧的营业款,后来偷窃打工所在的烧烤店营业款等,
小A涉嫌三次盗窃,金额1900多元,这个数目已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起刑点,可能会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小A是未成年人,其认罪态度较好,他父亲也表示要加强对其监管,检察官决定对小A适用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不予以起诉,并且规定了8个月的考验期限。检察官介绍,这8个月内,小A必须遵守监督机关给其规定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向监督机关书面汇报思想情况,不能进入营业性网吧上网,同时还必须进行适当的公益劳动。
这起案件是罗江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因上网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小A实施盗窃固然需要接受惩罚,但在这起案件中,容留小A这样的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也负有相应的责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网吧不能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除了对小A进行法律惩戒外,涉事网吧也受到相应处罚。罗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邹严说,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从警告开始到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流连网吧、沉迷网络,容易长期久坐,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如果成瘾,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容易产生厌学情绪,旷课、逃学,形成恶性循环,更为严重的是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同时受网络暴力,色情,欺诈等信息的影响,使青少年道德观念淡化,容易出现暴力行为,其后果极其严重,极易引发青少年犯罪。因此这也是执法部门必须坚持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