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三轮撞小车致四人死亡 小车负次要责任
7月8日上午10点过,S106线中江继光镇芳草村一弯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小车迎面相撞,三轮车上三男一女共4名老人当场身亡。附近的监控显示:在与小车迎面相撞后,红色三轮车车身腾空转了180度随即侧翻落地,车辆碎片四溅,而小车继续向前滑行了一段才停下。后经交警查实:四名死者黄某、曾某、陈某和倪某均是什邡市元石镇箭台村人,而黄某是三轮车驾驶员。事发后,小车司机杨龙为了垫付死者的丧葬费,一度在网上发起众筹引来争议。这次众筹也在两天后被叫停。杨龙只好向亲朋友好友借了12万元交给死者家属。
中江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表明:7月8日,驾驶人黄某驾驶无号牌福田雷沃正三轮摩托车搭乘倪某、陈某和曾某,从什邡方向经S106线往中江继光场镇方向行驶,于当日10时39分许行至事发路段,在行驶方向左侧车道内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小车相撞,导致四人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黄某驾驶的无号牌福田雷沃三轮车属于正三轮摩托车,符合机动车定义,当时车速为60.48公里到62.10公里之间;而杨龙的小车时速为63.43公里到71.17公里之间。为此,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驾驶人黄某驾无号牌“雷沃”三轮摩托车超速行驶、未在右侧道路行驶、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及车辆未登记入户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人杨龙的小车超速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黄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杨龙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杨龙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的车是按揭三年购买的,每个月要还贷3500元,还要两年多才还清车贷,保险也只买了30万。这场车祸后,车辆已接近报废,面对可能的赔偿,他表示“不知要赔多少”、“经济压力很大”,万不得已只能卖车尽量凑点钱。接下来,该案将进入司法程序。杨龙称,他已经咨询了专业律师,虽然自己赔偿能力有限,但他不会回避责任,更希望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