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浓度225.2mg/mL 德阳首例女醉驾被刑拘

2018/6/26 15:12:25 发布者:dew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9799
内容提要: 人们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始终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要以身试法。6月8号晚上10点过,德阳市民马女士驾驶大众朗逸轿车行驶到峨眉山路时候,被设卡交警查出涉嫌醉驾,马女士被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德阳第一位醉驾入刑的女司机。

  当天晚上,马女士受邀参加朋友聚会,平时不喝酒的马女士当晚心情很不错,饮酒持续约1个小时。席间,马女士接到了孩子的电话,说是身体不适,于是她就驾车准备回家接孩子,谁知中途就被交警拦住了。交警余敦孟介绍说,当时马女士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她被拦停后下来,我们闻到有很重的酒味,两次测试后,她血液的酒精浓度达到212.2毫克每百毫升,标准是高于80毫克以上就属于醉驾行驶。随即,交警把涉嫌醉驾的马女士带到医院抽取血样,血样又被送到成都进行司法鉴定。6月15日,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是,马女士血样中检测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225.2毫克,属于醉驾。随后,马女士被交警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夏安”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交警在城乡结合部和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夜查时间安排在周末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2点。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并推送到“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通报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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