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好心人”竟是肇事者
近日,旌阳区柏隆镇南桂村6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旌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缜密调查,最终将自称是做好事的肇事者捉拿归案。
4月8号上午九点左右,旌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称,柏隆镇南桂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交警到达现场后,事故现场只有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伤者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又逃逸了,这给办案民警带来不小的压力。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不仅现场遗留线索较少,而且周围群众对肇事车辆类型的说法也无法统一,有人说是被小车撞的,也有人说是被摩托车撞的。
正因为这样,肇事车辆一时难以确定,办案民警只好对事故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对比现场痕迹以后,民警认定是一辆红色的摩托车可能性比较大。
一位目击者说,事故发生时他听到一声撞击声后,回头看见40米外一辆两轮摩托车倒在地上,附近一个院里还停放着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过去把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扶起来,好心的查看了伤情,随后拨打了120。
因为这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可能目击整个过程,也可能与事故有关。于是,办案民警便找到驾驶员杨某做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杨某的三轮摩托车是红色的,车上有比较明显的撞击痕迹,故有肇事嫌疑,但是驾驶员矢口否认了,说自己是过去帮忙的。
不过,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据杨某交代,4月8日早上7时30半左右,他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行驶至事发地时,撞到了一辆两轮摩托车,致使摩托车驾驶员甩出路面。杨某下车后发现驾驶员受伤较重,为逃避责任,他选择了离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行车过程中一定要遵章守法,谨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杜敏 李凌霄 旌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