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野生蛇 中江男子领刑罚

2016/9/6 11:37:16 发布者:Sun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8588
内容提要: 中江邱某去年因在禁猎期内非法捕杀野生蛇类并非法贩卖,被公安机关挡获,近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邱某和叶某对此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中江邱某去年因在禁猎期内非法捕杀野生蛇类并非法贩卖,被公安机关挡获。近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邱某和叶某对此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邱某是中江县玉兴镇人,他得知野生蛇类的市场价格一路走高,从2015年4月开始,便私自非法捕猎、收购野生蛇类并向他人贩卖。2015年6月11号,正在进行野生蛇类交易的邱某和叶某被警察当场抓获,其贩卖的各种野生蛇类135只也被查获,警方均予依法扣押和放生。

  今年9月5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邱某和叶某在禁猎期非法捕杀野生蛇类,并非法贩卖、收购一案。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违反四川省每年3月到10月区域内禁猎的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贩卖、收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被告人邱某的捕杀、贩卖行为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叶某收购野生蛇类也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应依法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邱某和叶某对此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后,择期做出刑事判决,两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邱某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接受法律的制裁,自己现在很是后悔,从今往后再也不做这种非法捕猎的事情,脚踏实地的做事做人。

  中江台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