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都名苑:高空抛物频现 住户“步步惊心

2017/7/12 15:00:20 发布者:KINO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5493
内容提要: 上周五(7月7日),市区西都名苑住户周先生停在小区内的面包车挡风玻璃突然被楼上扔下来的木条砸坏,而周先生说,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自家小区里遭遇到高空抛物了。

  车主周先生描述到,当天下午,他回家把面包车停在楼下的停车位上,刚上楼没多久就听见车上的警报器响了,下楼查看,发现车子的挡风玻璃被一个楼上落下的木片砸中,虽说被砸坏的挡风玻璃值不了多少钱,但这种毫无公德的危险行为却让周先生感到既气愤又后怕。

  小区业主黄女士表示,自去年以来,小区里屡屡发生高空抛物,扔的东西也越来越危险,不仅有卫生间手纸、厨房残余,有时还会泼水下来 。最令他们担心的是小区里小孩比较多,经常在楼下玩耍,高空抛物不制止的话,将危及大家生命,后果不堪设想。小区业主们认为高空抛物这种行为十分可耻,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形象,也对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希望能制止高空抛物。

  面对频繁的高空抛物现象,小区业主们也曾找物业协调,但苦于没有目击者,至今也没找到肇事者。

  车主周先生表示,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希望大家以后引以为戒,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 ,制止高空抛物行为,这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保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文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是谁造成了损害,就会以出于保护受害人的原则,法律规定相关责任将由有可能造成损害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与之相对应,物管公司在一定条件下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我们也在此警告那些高空抛物者,赶快收手,切莫再乱扔东西,因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等待你的,将会是牢狱之灾。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杨贤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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