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德阳这些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小心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017/1/9 17:17:02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9745
内容提要: 再过十多天就是农历新年了,节日气氛渐浓。今年,德阳市区依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在绵竹和什邡等地,更明确禁止燃放孔明灯和“高香”等。违反规定或被罚款甚至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过十多天我们就将迎来农历新年了,节日气氛渐浓。不少市民都想知道,今年德阳依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吗?据记者了解,德阳市区依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在绵竹和什邡,更是明确禁止了燃放孔明灯和“高香”等。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赖非林

  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6年2月1日起,德阳市区成绵高速公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北、宝成铁路以东、青衣江路以南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德阳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禁放区外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告称,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根据绵竹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二环路以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绵竹市二环路以内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绵竹范围内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绵竹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绵竹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区域

  在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三)重要军事设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四)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区域;(五)医疗机构、敬老院、学校、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对违反通告规定者,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据什邡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禁烧“高香”的通告》规定:自2016年2月2日起,什邡市区雍城东路以西、雍城南路以北、雍城西路以东、雍城北路以南区域,即雍城路环线(围城路)以内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什邡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什邡禁止燃放孔明灯、禁烧“高香”的区域

  在禁放区域外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三)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四)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五)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六)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在什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禁烧“高香”(总长度超过90厘米的祈福祭祀用香);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孔明灯和“高香”。
  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高香”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