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醉驾翻车身亡 父母状告朋友劝阻不力索赔20万
一起摩托车醉驾翻车事故,导致21岁的吴顺虎当场身亡。半年过去了,吴顺虎的父母将吴顺虎3位朋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又是为什么呢?此案日前(14日)在广汉市新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2014年9月6日凌晨2点左右,广汉市新华镇新光村路段突然传来一声猛烈的闷响,惊动了附近的村民,但出来却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就没引起重视。
直到当天早上8点过,有村民才发现事发路段一辆摩托车翻在路边沟里,年轻的吴顺虎已经没了气息。
交警对死者作了酒精抽检测试,认定吴顺虎是醉酒驾驶,操作不当撞上路边路桩,造成车辆受损,并当场死亡。吴顺虎是广汉市新丰镇人,在广汉市区一家理发店打工,与广汉北外乡的陈杰是好友。事发前一天晚上,陈杰主动约吴顺虎、廖重阳和杨见等人在广汉老金雁桥头吃饭。
家属认为,吴顺虎3位朋友劝吴顺虎喝酒并纵容其酒驾是导致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的原因,于是将3人告上法庭。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吴顺虎从理发店赶到后,陈杰、廖重阳和杨见三人已在喝酒。当天晚上,三被告一直劝吴顺虎喝酒到第二天凌晨,最后吴顺虎不胜酒力喝醉了。但三被告及代理律师均否认了劝吴顺虎喝酒的事实,也否认吴顺虎喝醉了酒。
原告称,陈杰有事先离开了。廖重阳搭吴顺虎到其家取自己的摩托车。随后吴顺虎独自骑车离开,不幸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原告认为,三被告明知吴顺虎不胜酒力,还极力劝酒;明知吴顺虎醉酒后骑摩托车有危险,但三被告却任由危险的发生,未尽到合理限度的照顾义务,致交通事故发生,与吴顺虎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三被告应承担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99715.20元的赔偿责任。
不过,三被告及代理律师均认为不应承担责任。由尤其是骑摩托车送人的廖重阳坚称,曾多次劝阻吴顺虎骑车。
因为双方分歧很大,也不愿庭外调解,法庭没有当场宣判。不管结果怎样,此案对原被告双方来说,心理的阴影恐怕都不易抹去。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林永炳 陈保健(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