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已婚女子沉迷网络“裸聊”被敲诈
2014/8/28 9:13:55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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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罗江已婚女子骆某某为寻求刺激与网友“裸聊”并发送照片,而后她被居心不良的网友敲诈4000元,并被要求开房陪睡,骆某某付款后和网友见面商谈陪睡及删除照片时被丈夫发现报警才幸免。近日,罗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罗江已婚女子骆某某为寻求刺激与网友“裸聊”并发送照片,而后她被居心不良的网友敲诈,并险遭强奸。近日,罗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网友翻脸 遭敲诈4千元
罗江已婚女子骆某某喜欢上网聊天,2013年初,网名为“荷老头”的何某某通过好友查询,添加骆某某为好友。通过数次聊天,何某某与骆某某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期间,骆某某不顾已婚的身份,竟和何某某“祼聊”。
今年4月,骆某某与何某某互发自己的裸照给对方。而后,担心被发现又对丈夫愧疚的骆某某将何某某的QQ从好友栏中删除。但何某某通过好友添加和微信等方式再次与之联系,要求保持“裸聊”关系。但无论何某某如何劝说,骆某某都不愿再维持双方的“裸聊”关系。
此时,何某某露出了真面目,以将骆某某的裸照发布至互联网及QQ群相要挟,要求骆某某支付现金4000元,并要求骆某某开房陪其一晚,之后何某某才会删除骆某某的裸照。
丈夫报警 敲诈者被擒
担心裸照被公布于众,骆某某于今年5月19日11时20分把4000元现金打进何某某的银行账号。何某某确认款已汇入账户后,于当日19时10分再次约骆某某,商谈见面陪睡及删除照片一事。但骆某某的丈夫发现妻子言行不正常后跟随至现场,并立即报警。当日,罗江县公安局民警将何某某抓获,并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罗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何某某以公布裸照相威胁,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在敲诈勒索成功后按事先约定与骆某某见面,为实施强奸行为制造条件,构成强奸罪(预备),何某某应数罪并罚。遂向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罗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等待何某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德阳晚报记者 徐皓 通讯员 谢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