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者索赔3.6万 狗主人直呼赔不起

2014/9/15 11:44:43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3196
内容提要: 在德阳市区经营美工生意的宿刚强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自家狗将前来做广告的一田先生咬伤。就如何治疗,双方起了争执。协商中,伤者要求宿先生赔偿3.6万元,宿先生则认为对方在敲诈。双方表示实在协商不下,只有通过法院裁定。

  在德阳市区经营美工生意的宿刚强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自家的狗将前来做广告的一田先生咬伤。就如何治疗,双方起了争执。协商中,伤者要求宿先生赔偿3.6万元,宿先生则认为对方是在敲诈。
  市民田先生今年8月11号,来到位于市区二医院附近的某美工部做广告。还未走进门市部,就被铺子里跳出的一条狗咬伤。在铺子里给被咬的伤口做了简单的处理后,田先生回家了。
  随后田先生通知店主宿刚强。鉴于伤情,医生建议田先生尽快打狂犬疫苗。因为费用的事,双方有了点不愉快。
  店主宿刚强认为医院的疫苗太贵,于是要求去旌阳区防疫站打疫苗。可是到了防疫站,已经下班,防疫站建议他们去其他医院。宿刚强表示不愿意,建议次日再来防疫站。可田先生因为第二天要出差,没有同意,在当晚回医院打了针剂。第二天下午,田先生找到宿刚强协商针药费用,双方又发生不愉快。
  争执发生后,珠江路派出所介入调查。期间,就赔偿一事,田先生提出3.6万元的赔偿补偿费,宿刚强直呼“天价”难以承受。
  而田先生认为,狗咬人,原本是一件小事。正常治疗就行了。但是宿刚强及其家人在处理这件事上的态度很不好,导致自己受到了伤害,理应赔偿。
  法律专家表示,该纠纷是一起简单侵权责任纠纷。事件中,狗的主人没有很好的履行看管,发生他人被咬伤。伤者提出的赔偿请求,比如误工等费用,如果有工资的,误工赔偿应该根据本人实际工资提出赔偿;没有工资收入的,可以参照全省平均工资赔偿委托。针对该纠纷,建议双方协调协商处理。事情到目前为止,双方均表示想继续协商。实在协商不下,只有通过法院裁定。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李凌霄 旌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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