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月 全市5317名司机被一次记满12分 超速是“罪魁祸首”

2014/9/17 9:31:24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网 浏览次数:3295
内容提要: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至8月,全市共有5317起交通违法行为被一次记12分。据统计,在5317起交通违法行为中,各类超速超过9成,共4944起。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至8月,全市共有5317起交通违法行为被一次记12分。
  据统计,在5317起交通违法行为中,各类超速超过9成,共4944起,其中又以“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最多。位居第二位的违法行为为“准驾不符”,共139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占第三位,共135起。此外,还有包括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等“涉牌涉证”行为、高速路倒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客车载客超员20%、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等行为。
  “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民警表示,如果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记满12分,将面临驾驶证降级;如果新手在第一年的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驾照将被注销。
  相关案例
  今年3月25日上午9时许,陈某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中江县南门广场,本来陈某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牌证均齐全,没有问题。但经交警查证,其所持驾驶证为C1,这与陈某驾驶的摩托要求的E、D驾照要求不符。根据《道法》相关规定,交警队陈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今年7月7日凌晨3时20分许,两辆重型自卸货车相继从德阳方向往罗江方向行驶。在经过108国道成绵高速德阳北站出入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查,两名驾驶员何某以及李某酒精含量分别达到49.6mg/100ml和43.7mg/100ml。民警依法对何某、李某作出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及相应的罚款处罚,两人所持A照也被降级。

  德阳晚报记者 唐巧 实习生 申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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