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德阳每四对新人结婚就有一对离婚

2014/11/13 16:00:40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3997
内容提要: 11日,记者从旌阳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到11月10日,市区结婚登记数为5913对,同期离婚登记数2466对,离结率占41.70%。心理专家提醒,婚姻不是儿戏,在作出离婚决定前,一定要对此有清楚的认识,以免给自己带来伤害。

  新《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来,登记结婚的新人增多,但离婚人数也呈跳跃式增长。11日,记者从旌阳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到11月10日,市区结婚登记数为5913对,同期离婚登记数2466对,离结率占41.70%。心理专家提醒,婚姻不是儿戏,在作出离婚决定前,一定要对此有清楚的认识,以免给自己带来伤害。
  记者从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从1990年1月1日到2014年11月10日,市区(含市中区*)结婚登记数为149823对,离婚数为32559对,离结率占21.73%。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出台后,结婚、离婚不再需要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婚姻登记的“约束”。其中2013年全年市区(含市中区)结婚登记数为7083对,离结率为2942对,离结率为41.54%,也就是说每四对结婚登记人数当中就有一对离婚者。

  据旌阳区民政局负责人分析,随着时代发展,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不合适的婚姻愿意主动放弃。此外,不排除部分人报着投机的想法“假离婚”。而不少年轻人对婚姻的责任感降低,冲动性结婚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离婚人数增加。
  虽然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条例在为结婚者、离婚者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使人们的家庭观、情感观面临着一种新的冲击。在结婚、离婚手续相对简单的今天,人们该如何把握自己的感情,如何好好经营自己的爱情、家庭,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1984年,国务院批复设立德阳市市中区,1996年,撤销德阳市市中区建立旌阳区和罗江县。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燕博韬 旌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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