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职工医保急诊、抢救住院报销热点问题答疑

2023/5/26 9:41:00 发布者:ice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11140

  不少参保人员疑惑,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费用可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但如果发生了需要急诊、抢救等意外情况,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费用是否可以纳入报销呢?为积极回应参保人员关切,解决大家在住院报销过程中存在的疑问,下面将对大家关注的急诊、抢救住院报销问题进行解答。


  问:省本级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原因,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纳入报销?

  答:可以。

  对于急诊、抢救的病人,如果病情紧急,且附近无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下,可以到就近的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除此情况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予支付。


  问:由于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急诊、抢救是指对突然遭受意外伤害者或病情严重危急者所进行的紧急救治。因此,必须有急诊、抢救的临床指征,否则不予报销;

  (2)在急诊和抢救过程中,应使用过相应的抢救药品;

  (3)在病情好转稳定后参保人员应尽快转到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问:急诊、抢救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省本级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参照住院管理。


来源|四川医保

编辑|蒋晓曦

责编|黄辉 李思瑶 邓伟林

主编|张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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