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绵竹一男子被抓现行
禁渔期内绵竹境内天然水域
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绵竹一男子却顶风作案,
非法电鱼,被抓现行。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23日凌晨,王某在绵竹射水河新市镇两河口村河段内使用自制电鱼工具进行捕鱼,被当地派出所民警现场挡获。经当场称重,王某非法捕捞共计6.15千克,其中鲫鱼1.22千克,鲤鱼3.21千克,鲶鱼0.07千克,泥鳅0.03千克,黄颡鱼0.02千克,杂鱼1.6千克。经认定,王某所使用的捕鱼装置属于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经检测,查获的电鱼工具输出的最高电压为671.3伏。
射水河属于长江水系,为天然水域。绵竹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通告,决定对绵竹市所有天然水域实行常年禁捕,时间从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
经绵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其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并承担破坏渔业资源环境的修复责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射水河中增殖放流价值5000元的鲤鱼、草鱼等经济鱼类。同时,在市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以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5月11日,在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市人民检察院、绵竹市人民法院、绵竹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被告人王某将价值5000元的鲤鱼、鲫鱼增殖放流到射水河新市镇两河口村河段中,放流现场吸引了不少村民围观,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近年来,为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绵竹市积极发挥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
要严格遵守“十年禁渔”政策及法律规定,
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
渔业资源的责任义务,
切勿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来源|绵竹融媒
编辑|蒋晓曦
责编|黄辉 李思瑶 邓伟林
主编|张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