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已有万余人被罚!交警开始严查这些行为→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
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
各企业、工地逐渐复工复产
返程务工、上学人员逐渐增多
不少司机心存侥幸
以为过了春节咱们的交警执法就会放松……
近期
中江公安交管部门曝光部分典型案例
提示驾驶人引以为戒
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
严重交通违法的现实危害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严惩酒驾
2023年1月25日晚20时55分,在中江仓山至普兴段,交警正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川A7***P号小型轿车被拦下后,交警发现驾驶员刘某的车内弥漫着酒气。经现场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600 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无证驾驶+酒驾
2023年1月29日,李某驾驶川F3***5号小型轿车,从中江县仓山镇往元兴方向行驶,于13时40分许,行至交警检查点时,欲逃避处罚将车辆停放在周边住宅门口,交警及时将其挡获。经查实,该驾驶员共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900元并处10日拘留。
案例三
二次饮酒
2023年2月3日21时25分许,驾驶人黄某驾驶川FV***8号小型轿车,从中江县南塔街方向往凯江湖南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凯江湖南路被交警挡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后经内网查询,黄某属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处罚:二次饮酒驾驶=15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案例四
超载
2023年2月7日15时48分许,驾驶人古某驾驶川AF***8重型自卸货车,在245国道409公里210米处,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七十以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1000元的罚款,驾驶证扣6分。
案例五
无证+无牌
2023年1月28日,龙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罗中路36公里200米处被交警大队查获。经查,龙某并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交警大队现场消除违法行为。
处罚:车辆暂扣,并对龙某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和处罚。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江县公安局统一部署,春节前后在强化路面管控、做好排堵保畅工作的同时,持续深化夜间酒醉驾查处“零点行动”“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等行动,严查酒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据统计,1月1日至2月8日24时,中江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248 起,其中酒后驾驶283起、无证驾驶570起、载客汽车超员101起、机动车超速490起,货运车辆超载256起,共计处罚1万余人。
接下来
中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
以“保”促“稳”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持续加强辖区内各类违法整治
用“坚守”点亮“平安灯”
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中江融媒
编辑|蒋晓曦
责编|黄辉 李思瑶 邓伟林
主编|张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