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首例“酒托”诈骗案宣判

2019/12/16 16:32:42 发布者:dewfall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7296
内容提要: “酒托”这个称谓,我们时常在各种媒体见到,但在我们身边却似乎并不多见。12月11日,旌阳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一起“酒托”团伙诈骗案件,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4年的徒刑。

  据法庭调查,20189月,被告人吴某某与袁某某共谋出资在德阳市区万达广场彩虹街开设一家咖啡店,专门用于“酒托”诈骗。随后,团伙成员谢某某等人则通过网络建立“机房”,充当“键盘手”,以谈恋爱为名与被害人进行交流,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将被害人约至咖啡店见面。并安排“酒托女”冒充约会人员,诱使被害人高价消费价值低廉的红酒等商品。消费诈骗成功后,店家、“酒托女”、“键盘手”等,便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分成。20189月至11月间,“酒托”团伙共实施诈骗26次,诈骗数额达16万余元。经被害人报警,被告人吴某某、袁某某、谢某某等1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庭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袁某某、谢某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所参与诈骗被害人人数及退赔情况等情节,法庭当庭做出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某、袁某某、谢某某等1510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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