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协议要退房 5万定金恐打水漂

2019/3/20 15:13:02 发布者:dew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9759
内容提要: 都说买新房是让人特别高兴的事情,可绵竹的陈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由于买房时决定太仓促,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缴纳了5万元定金,如今,陈女士想退房,开发商却说,定金一分都不退,这让陈女士傻了眼。

  在绵竹上班的陈女士一直想买套商品房做投资, 3月10日当天,她和家人来到绵竹市区某小区,看上了一套商品房,房产商说,要享受优惠就要先交5万定金,陈女士和家人商量准备第二天来交,面对犹豫不决的陈女士,开发商提出可以先交一万的定金。于是,陈女士就交了一万元定金,之后,陈女士又向开发商缴纳了四万元的定金。过了几天,陈女士左思右想,觉得开发商的宣传与实际的情况不符,心里开始不安起来,她到网上一查,原本是希望集团开发的房产,早在 2007年就卖给了万盛公司,跟希望集团没有关系,万盛这边只拿出了一千万来开发,很可能变烂尾楼。

  但当陈女士找到开发商,希望能够退房退定金时,开发商却怎么也不同意将5万元的定金退给她,这一下让陈女士傻了眼。想到自己的5万元血汗钱打了水漂,陈女士慌了神,她又仔细查看了购房协议,觉得协议也有问题,上面有不退还、不更名的条约,自己也按了手印。当着记者的面,陈女士再次联系了销售经理,可得到的答复依然让陈女士十分的失望。万般无奈下,陈女士向绵竹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这个问题,希望职能部门能帮帮忙。随后,记者就陈女士的遭遇也咨询了律师。四川润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应有认为,合同内容是合法就是有效合同,合法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法、标的物合法、内容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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