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危害大 违法惩处不手软

2018/4/8 11:50:47 发布者:miao_elf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12884
内容提要: 对于危险驾驶行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法营运也是危害极大的,非法营运到底危害性有多严重?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呢?从2017年至今,旌阳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就有这么一起:违法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核定成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例。

  对于危险驾驶行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法营运也是危害极大的,非法营运到底危害性有多严重?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呢?从2017年至今,旌阳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就有这么一起:违法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核定成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例。这也是去年至今旌阳区法院审理的唯一一起严重超载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2017年9月15日7时许,正在旌阳区黄许镇袁家小学路段执勤的旌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咖啡色面包车十分可疑,拦停检查时车内的景象让民警大吃一惊,里面挤满了孩子,这辆面包车的核定载人数是7人,却挤进了15个人,严重超载。该车所载的14名孩子 ,全部是袁家小学的学生。据民警介绍,这14名孩子的家长长期在外地务工,便将送孩子上学的重任委托给了面包车驾驶员龙某某。然而龙某所驾驶的面包车属于非营运车辆,据了解,自2017年9月1日起,龙某某以每学期一次性收费600元的标准,向家长承诺负责接送这14名学生上学放学,法律意识淡薄的龙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刑法,随后,龙某某被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批准逮捕。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利蓉说,本案符合法律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院判决龙某某,因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该案也是去年至今旌阳区法院审理的唯一一起严重超载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据介绍,近年来,校车、客车因严重超员、超速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驾驶员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危险驾驶罪,特别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严重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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