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通气两年加收安装费用?沟通不畅引来村民质疑

2018/1/9 11:36:24 发布者:?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7724
内容提要: 近日,家住中江县南华镇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家中已经通气两年了,去年下半年开始,燃气公司却突然要求补缴两千多元的管道超长材料费。对于这多出来的费用,李先生感到不能理解,并拒绝交费。

  近日,家住中江县南华镇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家中已经通气两年了,去年下半年开始,燃气公司却突然要求补缴两千多元的管道超长材料费。对于这多出来的费用,李先生感到不能理解,并拒绝交费。

  记者在中江县南华镇五块碑村找到了李先生,他告诉记者,2015年腊月,村里统一组织铺设安装了天然气管道,通气后,村民都很高兴。到了2017年中旬,天然气公司突然通知李先生,要补交2600多元的天然气管道超长材料费,让李先生觉得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当初铺设管道的时候,天然气公司和村上从来没提过这笔费用,现在又冒出来超长费一说。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曾找过燃气公司,询问收取超长费的依据。而燃气公司的回复是,收取管道超长费是根据公司当初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执行的。更让李先生感到气愤的是,到了今年领取土地款时,村委会直接从土地款中扣除了这2600元管道超长费。还有村民向记者反映,自己在交了管道超长费后,燃气公司没有开具任何的发票和收据。带着村民的种种质疑,记者找到了中江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向记者出示了当初与村委会签订的燃气管道工程委托设计安装合同,在该合同的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一栏看到,写明了“安装按实际户数和超长材料按验收实际结算,多退少补”,也就是说,燃气公司收取管道材料超长费,确实是有合同约定的。而对于村民所质疑的燃气公司未开具发票或收据一事,燃气公司解释说,村上的钱是一笔笔逐渐收上来的,他们只能最后一次性开发票。既然双方签订有合同,也开具了发票,为什么村民都不知情呢?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了五块碑村村委会的村主任代书笔,他说,合同的内容肯定都是给村民传达了,但合同肯定不是人手一份,至于发票也说过,可以最后复印给大家看。

  事情到此也比较清楚了:村民之所以会质疑燃气公司收费不合理,主要还是几方在此事的沟通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事前,没有让每一位村民知晓安装天然气的责权利;事后,也没有将后续事宜解释清楚明白,才导致村民的不理解。另外,对于村上直接在村民土地款上代扣应缴费用的做法上,是不是也存在不妥呢?记者希望咱们的基层干部对于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能按章办事,多一点耐心,将工作做细,这样,才能将好事办好,得到更多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德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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