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百万奔驰起纠纷 消费者状告商家欺诈
11月10号,旌阳区法院公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纠纷案:一辆上百万的奔驰豪车,消费者开了几个月发现新车有问题,几经协商无果,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车款,并照价三倍赔偿,共计450余万元。
原告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2017年4月4日,他与被告德阳市德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约定购买奔驰牌轿车2017款GLS450黑色轿车一辆,该车为平行进口方式购买的新车,由天津美通达汽车贸易有限公负责开票。4月24日,王先生开走了新车。原告代理律师谭军说,被告德润汽车公司在营业场所将车辆交付给原告,并当着原告的面贴上品牌标识及型号,并谎称车辆和标识不是一起到货的。在使用了两个月后,王先生发现车辆尾部漏雨,经检查发现,被告承认车辆尾翼内设装置在出售之前已损坏。原告又发现,车辆尾箱部份进行过二次喷漆处理。经喷漆师检查分析,认为该车为事故车辆,后尾箱有二次喷漆修理事实。
原告代理律师谭军说,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涉案车辆有维修事实仍然按照新车销售,欺诈原告,使原告产生错误判断购买该车。
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赔偿,被告承认上述事实,但是只愿意赔偿10万元。双方多次协商不下,只能诉至法院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购车款及相关费用,并按照法律规定三倍赔偿原告购买车辆价款,共计4575480元。被告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均否认欺诈行为。张先生说,销售平行进口车是公司的重要业务,所谓平行进口车是指经专业渠道直接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由于进口地不同,可分为“美规车”“中东版车”等,以区别于传统渠道销售即国内4S店里的“中规车”。被告方称,王先生买的这辆平行进口车是从美国经天津入港,有完整的报关通关手续,肯定是新车。王先生是在使用了两个多月后才发现车辆有尾部漏雨和部分漆面不光滑的情况,销售方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当初,德润公司为了让客户满意,免费处理了尾部漏雨,并针对漆面不光滑的问题提出了经济补偿方案,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被告代理律师辩护称,这辆奔驰车4月21日抵达德润公司,原告当天在展厅里看车时发现车辆品牌及型号标识不在。德润公司立即致电天津美通达公司询问。被告代理律师高涛说,天津公司解释说可能是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标丢失,因为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既然说车标是你发现的,告诉我们车标不在了之后,我们马上联系,我们主观上并不存在欺骗的故意。
天津美通达公司通过快递将车标送到德阳。所以在4月24日原告提车当天,销售人员当面贴标识标牌。这辆车在展厅里只放了三天,原告称“被告承认车辆尾翼内设装置在出售之前已损坏”也不是事实。至于车辆尾部部份漆面在出现不光滑现象,被告代理律师质疑原告在使用期间车辆出了碰撞、擦挂等意外。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买卖合同的主体、欺诈行为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因双方争议点较大,也不愿进行法庭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