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管不给力 居民电瓶车常被盗

2017/10/25 14:49:41 发布者:icecream 来源:德阳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5119
内容提要: 近日,德阳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去年买的电瓶车被盗了,这对于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平日里全靠这个车代步的她来说,可真是一个大麻烦。

  杨女士住在岷山路的二重105生活区,小区的南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平日里人流量较大,杨女士的家住在距离小区大门不到20米的地方,据她说,这辆红色海全牌A8型四轮电瓶车是2016年10月3日夫妻俩花25800元买的,刚使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被盗了。夫妻俩收入微薄,由于身体原因,杨女士从事的工作收入也不高,全靠丈夫打零工维持两个人的日常开销。杨女士从小就患有“成骨不全症”,也就是平常人们常说的“瓷娃娃”,骨骼十分的脆弱,稍不留神就很容易折断,因此经常需要去医院治疗,这辆车也是丈夫送妻子去看病护理的必备品,车被盗了,给两人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杨女士说,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买车又打了水漂,家里这几年都连续掉了三辆车了。

  据杨女士的丈夫曾先生介绍说,小区南门口原本有三个防止机动车辆进出的隔离桩,在他的车被盗之后才安装了第四个,而西门上的新锁以及锁链也是之后新安装的。丢车当日,杨女士跟丈夫第一时间报了警,但是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交了停车费,那么物业方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并认为小区物业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对此,小区居民也有怨言。有小区居民说,小区的物管很混乱,门卫很多时候没有人,形同摆设。

  随后记者跟随曾先生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希望得到进一步的了解,但物业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为了给丢失车辆的杨女士更好的建议,记者电话咨询了律师,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健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或者物管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失主方先到物业公司查看物业管理合同,然后再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和物业公司在这个事件当中的具体行为,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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