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11岁男孩偷拿家里2700元 报刊亭买游戏点卡引争执
2015/10/8 14:44:35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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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市民刘女士11岁的儿子偷偷在家里拿了2700元,全部冲成了点卡买了游戏中的道具。刘女士发现以后找到商家,质问为什么卖给未成年人这么多点卡。商家说也觉得多,但当时孩子说是自己打篮球得的奖学金,妈妈同意玩游戏的。
市民刘女士11岁的儿子正在上初一。前几天,刘女士发现放在抽屉里的钱无缘无故少了2700元,几次追问下,儿子终于承认自己偷偷拿钱去买了游戏点卡。
刘女士觉得2700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孩子还小,没有自我控制能力,商家为何要将如此大额的游戏点卡卖给未成年人呢?刘女士越想越生气,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回相应的钱款。
对于刘女士儿子购买游戏点卡一事,经营报刊亭的张女士并没有否认,她说,自己完全是根据刘女士儿子的意愿才卖的游戏点卡。
商家张女士说,当时他们也觉得2700元太多,本来不卖给刘女士的儿子。但小男孩说这是他自己打篮球得的奖学金,称自己妈妈说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可以玩游戏,是妈妈同意他充的。
对于刘女士的退款要求,张女士表示,因为游戏点卡已经开通,充进了游戏账号,所以没办法退款。
未经监护人同意,就轻易销售大数额的游戏点卡给孩子,对此,很多在场的市民也认为商家的做法有些不妥。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律师,律师介绍说,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智力年龄相应的民事活动。未成年人在未经监护人同意作出的是效力待定的行为,父母可以行使撤销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女士还就能否退款一事与商家进行协商。虽说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购买充值卡有家长的责任,但我们认为,商家在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戏商品时还是应该考虑一下自己身上的那份社会责任,而不要心里只想着赚钱。
旌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