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从明天(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曾几乎以全票通过、关于食品安全的修订法,可谓亮点频出,而其中尤为引人注意的,是引入了“可追溯”和“实名制登记”两项重要规定,使消费者可依法“连续追偿”。
亮点一:完善统一食安监管机构
新《食品安全法》将原由质量技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纳入《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药监派出机构,将监管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亮点二:消费者舌尖有了“保护伞”
新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含量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性要求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在新法中明确对其继续实行注册管理,避免形成监管缺失。转基因食品应按照规定标示,否则企业最高可面临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亮点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更严
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四:果蔬禁施剧毒高毒农药
新法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亮点五:网上卖食品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亮点六: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完善了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制度。新法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无论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还是物流公司、仓储公司,都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
亮点七: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新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明确刑事责任优先。即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执法部门先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属于刑事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介绍说,新《食品安全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主要是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如刑事责任优先;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一年三次违法责令停产停业至吊销许可证;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等。此外,新法还增设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民事连带责任。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李凌霄 苗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