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尸前女友喂藏獒案开审 嫌疑人当庭翻供

2015/9/11 9:17:21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5260
内容提要: 去年11月底,李某和前女友张某在农家乐争吵,推搡中张某跌倒楼梯死亡。李某将其碎尸烹煮后喂了他养的藏獒。警方在藏獒粪便中发现张某骨头。昨天庭审中李某当庭翻供,辩称张某是被狗咬死后,才被自己分尸烹煮的。

  今年3月,我们曾报道了什邡男子李某碎尸前女友张某之后烹煮喂食藏獒的恶性案件。9月10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什邡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然而,法庭之上,被告人李某却否认了之前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法庭未当日宣判。 

  2014年11月26日,什邡市红白镇五桂坪村的李某以归还借款为由,邀约张某到什邡市方亭镇京什街见面,并还给张某5000块钱。之后,张某跟随李某来到彭州市白鹿镇游玩,直到下午5点,两人回到了什邡市红白镇五桂坪村李某经营的“五桂人家”农家乐。当晚10点左右,在二楼客厅,两人因为谈及以前的感情纠葛而发生了争吵。  
  两人在争吵的过程中,李某推了张某一下,张某就从楼梯上就摔了下去,后脑、鼻子都在流血,但李某却并没有想施救或拨打120。
  直到晚上12点左右,李某确认张某死亡以后,便用剪刀、小刀、砍刀将张某的尸体肢解,并放入桶锅和铝锅中烹煮。之后,李某又将煮熟后的尸块喂食给了院子里的7只藏獒。

  2014年12月10日,在警方的查证下,李某最终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今年1月27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依法逮捕。
  3月27日,被告人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移送至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依法告知李某有权委托辩护人。4月27日,案件被报送至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0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什邡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对李某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并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证物等。
  然而,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却否认了之前自己所供认的犯罪事实。至于张某的死亡原因,被告人李某辩称:张某是在下楼之后到自己所开农家乐的厨房去找食物的过程中被藏獒咬死的,并非自己推倒在地导致死亡。 

  李某辩称:当时他看到藏獒把张某扑倒在客厅里,疯狂撕咬张某脖子和胸部,自己当时就被吓到了,赶紧回客厅找来晾衣杆,用铁钩钩住狗链,将狗拉出来,关在门外。随后他发现张某脖子已经几乎快被藏獒咬掉了。
  李某还辩称:将藏獒拉开之后,他本来准备出门去叫自己的弟弟前来,但考虑到人已经被咬死无济于事,便又回到客厅,打算给张某的母亲打电话,可最终李某并没有这样做。李某称,自己想到人已经被咬死了,不如就把她分尸后煮了喂藏獒。
  死者家属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与诉讼,他们要求在追究被告人李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合议庭依法判处被告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487620元,丧葬费26178元,被抚养人生活费81121.5元,交通费2000元,误工费21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李某退还给张某的5000元和张某身上的110元,共计704129.5元。 
  庭审从上午10点过一直持续到下午近3点,期间休息了1个小时,按照程序开展了法庭调查、辩论。  
  由于李某对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矢口否认,再加之案件证据和李某当庭陈述的内容有诸多矛盾。因此,合议庭决定暂时休庭进一步调查案件真相,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卢成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