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搞“公租房” 中江女子被骗4.6万
户籍在中江的赵某轻信初中同学顾某有背景,想花钱让顾某帮忙搞一套“公租房”。结果顾某以各种借口分17次从赵某及其家人手中骗走了4万6千余元。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涉嫌诈骗的嫌疑人顾某。
说到被骗一事,赵某父亲十分后悔相信了所谓的“熟人”。6年前,小女儿赵某大学毕业后回到中江,后来远嫁夹江县,但户口并未迁走。去年6月19日,初中同学顾某在聊天中告诉赵某,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她在中江搞一套“公租房”。
一听同学顾某有这等能耐,赵某信了。不过,顾某告诉她,因为她没在中江当地工作,需要先拿2万多块钱出来买社保,才能拿到“公租房”。赵某的母亲毫不迟疑,立即前往银行取钱。两天后,顾某又打来电话称交社保的费用不够,还要钱。
就这样,从去年6月到9月份,顾某以交社保、填资料、安装“公租房”天燃气管道、请人吃饭等各种借口向赵某的父母要钱。少则3、500元,多则4、5000元。每送一次钱,赵某的母亲都记在了小本子上。
今年3月份,顾某说可以拿钥匙了,但还要再交1500元的手续费。这一次,赵某的母亲没有立即给钱,而是直接到了中江县房管局。工作人员问她“为什么来拿钥匙,谁让她来的”,她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可就在这时,顾某的手机关机,突然的人间蒸发。赵家人多次找人要钱未果,只得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目前,中江县公安局已经立案,警方正全力追捕嫌疑人顾某。
申请“公租房”条件严格 托熟人不靠谱
以为找了熟人走后门,还给了不少的钱,就能住上公租房,赵某一家是上了当受了骗,白白损失了4万6千块钱。那正规的公租房申请,究竟是怎么样的程序,记者也来到了中江县住建局采访。
在中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记者看到了一份80多户“公租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名单。按规定,在15天的公示期内,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会接到住建局的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很快领到新房钥匙。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市民要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按照《中江县公共租凭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家庭成员信息、收入证明等资料,经社区、乡镇府和住建局逐级审核后,再由公安、社保、民政等单位联合复审。
这些信息都将在中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15天。期间,一旦有人被举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不能获得公租房居住资格。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林永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