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好闺蜜组团云南旅游“遭宰”

2015/8/12 16:16:07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5877
内容提要: 日前,德阳的小张、小王等5个闺蜜组团去云南旅游,报了当地的一家旅行社,交足了团费,合同规定不会强制购物,但导游却一再带她们去购物店,因为卖的东西实在一样,她们后来就不想买了,结果被导游冷嘲热讽,每人被迫多消费了1千多元。

  日前,德阳市民小张、小王等几个朋友去云南旅游,在购物店被强制消费,而当地旅游部门对此也是不理不问,旅游遇上这样的烦心事,让几个小姑娘深感无奈。
  今年8月初,小王等5个朋友打算去云南旅游,在朋友的推荐下,她们提前打电话,向昆明当地一家旅游公司报了名。
  小张说,对方称团费为900块钱,因为考虑到她们都只有二十一二岁左右,没有购物能力,所以要1200元。

  按照双方约定,5个姑娘到昆明后,就与这家旅游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出游地是丽江、大理、香格里拉,6天5夜,每人团费1200元,另有400元自费项目,但不会强制购物。
  到旅游地以后,导游带她们去了很多购物店。小王说,由于购物店卖的东西都一样,起初还会买点纪念品,后来根本不想买,导游却不依不饶,还说“哪里得罪她们了”。
  导游的态度令几个姑娘又气又怕,但大家实在气不过,就拨通了旅游公司的投诉电话。

  小李说,由于导游冷嘲热讽,再加上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每人被迫多消费了1千多元。但当她们向当地旅游部门进行投诉时,对方听到“投诉”两个字,却“啪”的一下挂了电话。
  无奈下,小王等人只能在回到德阳后,向市旅游局反映情况,德阳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说,旅游发生纠纷,应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旅游公司所在地的旅游部门投诉,德阳人在外地报团发生纠纷,德阳市旅游局无权处理,但是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随后,在德阳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昆明当地旅游部门受理了投诉,事件正在调查之中。

  同时,工作人员说,这是今年德阳市旅游局接到的第一起游客投诉。不过,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签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包餐多少顿,住几星级酒店,坐火车还是飞机,自费项目及价格,以免发生纠纷,如果导游或旅游公司违反规定,应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刘连 实习生 邱红琳 陈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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