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跳楼讨薪太冲动 民警极力劝导获援救

2015/1/14 10:33:53 发布者:赖非林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4196
内容提要: 1月13日中午,广汉警方快速处置了一起农民工跳楼讨薪事件,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该名民工安全离开高台。因其过激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对他处以拘留2日的处罚。希望这种行为不要有人“效仿”,使讨薪变成一出出闹剧。

  1月13日中午,广汉市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快速处置了一起农民工跳楼讨薪事件,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该名民工安全离开高台。

  当日11时14分,广汉市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辖区一地产16楼处有人要跳楼,请迅速出警。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1名男子坐在16楼楼顶平台上,情况十分危急。
  见此情况,负责民警极力劝导该名男子尽快下来,同时,广汉消防、120急救、广汉市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施工方工作人员,也迅速到达现场。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说,民警将该名欲跳楼的男子带到楼下安全地带。
  随后,民警将该名男子带到派出所,经过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刘,今年40岁,资阳简阳市人,在广汉某家建筑地从事木工工作,由于施工方未按时交付农民工工程余款12万9千元,刘某多次到该公司协商讨要工程款,都未达成协议,于是刘某就想用跳楼的方式进行示威。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刘某和施工方达成协议,将剩下的12万9千元进行结算兑付。虽然刘某已经拿到余款,但对于这种过激讨薪的方式还是感到后怕和后悔。
  记者了解到,由于民警应急及时、处置得当,跳楼农民工被劝阻。虽然农民工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当事人刘某通过跳楼这种过激讨薪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他处以拘留2日的处罚。
  农民工为自己讨工程款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比如依法通过劳动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此讨薪,发生意外的几率很大,轻则扰乱社会秩序,重则影响到人身安全,实不足取。希望这种行为不要有人“效仿”,使讨薪变成一出出闹剧。

  广汉台王路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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