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路贴小广告的“周先生”注意了!逮到罚款最高200元!

2017/3/2 15:40:20 发布者:sun 来源:德阳全媒体 浏览次数:10905
内容提要: 如今,市区长江路段提档升级之后不仅路面宽敞明亮了许多,两边的路灯也随之变得高大上了起来。最近,却有人悄悄在长江路的灯柱和垃圾桶上都贴上了小广告,署名“周先生”,记者向执法人员了解到,这种行为可按照规定最高处罚200元。

  如今,市区长江路段提档升级之后不仅路面宽敞明亮了许多,两边的路灯也随之变得高大上了起来。最近,却有人悄悄在长江路的灯柱和垃圾桶上都贴上了小广告,署名“周先生”,记者向执法人员了解到,这种行为可按照规定最高处罚200元。

  记者来到长江路主干道,发现白玉兰灯柱上贴着“商铺出售;29万买断德阳市中心商铺”等字样的小广告,落款人是周先生和一个联系电话。长江路自从提档升级工程完成后,整洁有序、宽敞明亮,而这种小广告,与此种美好的环境明显是很是格格不入。

  此时,刚好有执法人员迎面走来,他们手里拿着刚从灯柱上清理下来的一沓小广告,据了解,执法人员当天上午就发现了这一情况,广告张贴的范围大概是从庐山路至龙泉山路一段,近200米的距离张贴了20余张这样的小广告,他们正在逐步清理该小广告。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随意在公共设施上张贴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树木、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上,擅自涂写张贴广告宣传屏等行为。执法人员将对现存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如有发现再次张贴的行为,将马上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或者处罚,可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采取50至200元的处罚。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