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曝光6起乡村振兴领域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3/11/23 9:39:00 发布者:尛包包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6830

  11月22日,德阳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乡村振兴领域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中江县集凤镇银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凌永木串通他人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违规赠送红包礼金等问题。2021年以来,凌永木在担任集凤镇银冯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期间,以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承揽本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11个,涉及金额2600余万元,非法获利270余万元。同时,为在项目实施中获得关照与便利,凌永木多次向集凤镇政府多名工作人员(另案处理)赠送红包礼金共计2.68万元。凌永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袁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应富违规向企业索要资金并设立使用“小金库”、伪造验收资料的问题。2021年底,杨应富安排村党委副书记陈明云(另案处理),以年底村集体资金紧张为由,向袁家村2021年“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施工方索要资金2万元并账外保管,其中0.74万元被用于村集体开支,剩余1.26万元未使用。同时,杨应富未对上述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和实地验收,伙同项目施工方伪造项目验收资料,导致部分农户厕所未按标准完成改造。杨应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新安堂村村委会副主任陈善斌利用虚假资料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2020年,陈善斌在担任鄢家镇新安堂村村文书期间,该村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项目内容为新建2口微型蓄水池,总金额9万元,其中涉及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项目完工后,决算金额仅为4.09万元,因工程量不足未达到奖补标准。为确保全额获取财政奖补资金,新安堂村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再新增建设1口微型蓄水池,但未履行工程项目变更程序。当年年底,在第3口微型蓄水池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陈善斌虚报工程量并伪造项目验收资料,村委会领取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并全额支付给施工方。陈善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汉市小汉镇峰昌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谭金成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违规增加项目工程量的问题。2021年,谭金成在担任小汉镇峰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村委会集体决议将100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某公司用于临时堆场。期间,谭金成履行土地管理职责不到位,造成上述公司在该地块违法开采砂石矿产。同年,峰昌村在实施道路通硬化路工程项目过程中,谭金成未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施工,未经批准违规增加工程量,导致相关工程费用超出预算27万元。谭金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什邡市禾丰镇镇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安有,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思蜀,监委会原委员李春蓉在项目招标资料审核及资金拨付中失职失责、违反程序的问题。2019年10月,镇江村在组织实施入户道路工程招标过程中,杨思蜀作为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安有、李春蓉作为副组长,对投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6家竞标公司中有3家均涉及同一关联人员白某某的情况,该项目最终由白某某关联公司中标。在后续支付工程款、退还质保金过程中,镇江村违规将相关款项直接拨付给白某某个人账户。杨思蜀、高安有、李春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绵竹市汉旺镇群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安云等5人默许纵容他人借用资质围标并收受感谢费的问题。2021年8月,某商贸公司法人杨某、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向周安云表示希望承包群新村新改建乡村公厕项目,并承诺中标后给予群新村村委会感谢费。周安云将以上情况告知群新村党支部副书记唐代兵等4人,经口头商议,集体同意将该项目交由杨某、张某承建。同年10月,群新村在组织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周安云等人在明知杨某、张某违规借用他人资质围标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仍默许张某公司中标,该项目最终由杨某、张某共同实施。2022年1月,群新村村委会收到杨某赠送的感谢费0.6万元。周安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4人均受到相应处理。(来源: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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