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啥不能“帮信”!男子协助他人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被判刑!

2023/7/3 9:38:00 发布者:尛包包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8934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近日,什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黄某甲、蒋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手机贩卖给朱某(另案处理)用于接收、转移电信诈骗资金,并提供支付结算。被告人黄某获利二千余元。被告人黄某贩卖给朱某的银行卡进账金额共计68.16万元,其中,被害人梁某某、陈某向被告人黄某银行卡转账2.74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黄某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温馨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告人黄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妄想不劳而获,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贩卖给他人用于接受、转移电信诈骗资金,不仅要退缴违法所得,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用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帮助他人转移诈骗资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让自己深陷囫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微观什邡 什邡法院

编辑|邱晨

责编|黄辉 李思瑶 邓伟林

主编|张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