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德阳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学法减分”
2020/3/10 15:08:00
发布者:dewfall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18611
内容提要:
日前,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学法减分”新闻通气会,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四川在全国率先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便民举措。从3月1日起,德阳、资阳、巴中、凉山四地试点推行,4月1日将在全省铺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符合规定的最多可减免6分。
从3月1日起,持有德阳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是营运车辆驾驶人。驾驶人通过手机安装“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申请参加网上“学法减分”。
特别要注意,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一是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包括增驾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同样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包括: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常见交通标志、标线,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