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
2019/10/14 15:22:33
发布者:dewfall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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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10月8日上午,旌阳区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被告人铎某某、廖某某、刘某某因不满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聚众阻拦施工单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
据法庭调查了解,旌阳区孝感镇和平村4组的土地于2008年12月被征收为国家所有,与之配套的货币及住房等安置政策按相关规定于2018年8月一次性落实到位。但铎某某、廖某某、刘某某认为政府对多征用的土地产值补偿费太少,拒绝接受补偿方案。2018年10月10日至25日期间,三人通过微信、电话和口头等方式邀约和平村4组部分村民,多次来到正在施工的“鸿成仁合府”“远东名都华府”楼盘在建工地及长白山路面清理工程,带头采取拆除在建围墙、阻挡工人施工、阻拦机械运作和悬挂横幅等方式,煽动部分村民阻止工程正常施工,廖某某还对顺兴房地产公司的施工实施了阻拦。
法院认为,被告人铎某某、廖某某、刘某某组织村民多次阻止施工单位正常施工,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情节严重,并给该施工单位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当庭做出判决。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加强道德素养的同时加强法律素养,才能拒绝诱惑,不陷入“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