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法院“剑”斩黑恶

2019/6/21 16:30:58 发布者:dewfall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44165
内容提要: 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这是代某等13人在中江犯下的罪行。近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代某等13人,依法判处其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上半年至20182月,代某先后纠集王某、杨某、袁某、邓某某、胡某、王某等人以非法获取报酬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替他人“办事”,在中江县城范围内先后实施非法拘禁、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代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分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围绕代某等人是否是恶势力犯罪等争议焦点,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组织控辩双方紧扣庭审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确保扫黑除恶扫“清”除“准”。

  最终,被告人代某等13人犯非法拘禁罪,犯聚众斗殴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对被告人代某等人非法拘禁取得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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